2021/2/20
冠县中心医院冠县新华康复医养院建设项目地块位于冠县建设路以东、冠县中心医院以北岸,项目地块占地面积为56004平方米,本次土壤评价地块仅针对二期所在地块进行评价(占地面积为24453平方米,包含北侧4栋主体已基本建设完的养老公寓及南侧的绿地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文件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医卫慈善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要求,冠县中心医院冠县新华康复医养院建设项目(二期)地块用地性质由农用地(南街、耿儿庄、南关所有)变更为医卫慈善用地,存在建设用地用途变更性质,应当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并上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受冠县中心医院委托,山东蔚海蓝天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作,并编制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本次基于材料收集、现场访谈问卷、实地采样分析,以科学理论为依据,结合专业的判断来进行逻辑推论与结果分析。通过对目前所掌握的调查资料的判别和分析,并结合项目成本、地块条件等多因素的综合考虑来完成的专业判断。该项目地块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无可能的污染源,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可进行冠县新华康复医养院的建设。
公示文本:/u/08120976-c11b-45dd-bdbe-66209547d7d2/file/6374943195641190831299.docx
山东蔚海蓝天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鲁ICP备20000062号-3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