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3/15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清洁生产审核办法》(2016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和《关于印发山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的通知》(鲁经信循〔2017〕153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司概况
聊城光标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厂址位于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松花江路6号山东金剑钎具制造有限公司院内,东经116.066191°、北纬36.483990°,公司占地面积5333.36m2,建有金属制品表面处理生产线2条,设计处理能力为10万吨/年金属制品(其中1条生产线于2016年已停止使用),采用酸洗、水洗、磷化、皂化工艺对外购金属制品、其余单位委托的外协处理的金属制品进行表面处理,生产过程主要“三废”包括:酸雾、天然气燃烧废气、水洗废水、酸雾吸收塔废水、废酸、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包装桶(袋)等废弃物。
二、清洁生产审核开展情况
(1)清洁生产审核开展过程
公司自2020年6月至2021年3月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在山东蔚海蓝天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师的指导下,按照清洁生产审核七个阶段依次开展工作,具体为:审核准备、预审核、审核、方案的产生和筛选、方案的确定、方案的实施、持续清洁生产。审核过程中组建了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小组,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计划、建立了清洁生产制度,确定了公司本轮清洁生产审核的审核重点为整个厂区,根据公司工艺、技术、设备现状等实际情况,设置了清洁生产目标,实施了清洁生产方案。
(2)环境、经济效益及企业清洁生产水平
通过征集员工合理化建议、审核师咨询以及行业专家的现场指导,本次清洁生产审核提出清洁生产方案7个方案,5个无/低费方案,2个中/高费方案,总投资5.3万元。截止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结束,方案已实施完成,方案的实施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共产生经济效益3475元,单位产品氯化氢排放减少0.001kg/t(审核前单位产品HCl排放量0.031kg/t,审核后单位产品排放量0.03kg/t),单位产品用水量减少16.8kg/t(审核前单位产品用水排放量81.8kg/t,审核后单位产品用水量65kg/t,单位产品废水排放量减少21.57kg/t(审核前单位产品废水排放量49.17kg/t,审核后单位产品废水排放量27.6kg/t),单位产品盐酸消耗量减少1.97kg/t(审核前单位产品盐酸消耗量31.45kg/t,审核后单位产品盐酸消耗量29.48kg/t)。
三、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总结
通过本次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推动了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增加了企业的经济效益;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帮助企业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发展生产、削减废物产生量的方案;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提高了企业的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通过本次清洁生产审核,改变了企业仅靠末端治理来减少污染的错误认识,理解了依靠清洁生产不仅可有效地削减污染负荷,而且也具有十分明显的经济效益;本次清洁生产审核,公司以科学管理、改进控制和技术工艺改造为主要着手点,通过节约原辅材料、改进生产工艺、利用清洁的能源,减少了污染物排放量,提高了生产效率,达到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的目的。
四、公众提出意见方式及公示期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该项目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单位将在审核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示期: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3月21日
五、项目单位和联系方式
企业名称: 聊城光标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松花江路6号山东金剑钎具制造有限公司院内
联系人:李其
电话号码:15166592887
咨询单位:山东蔚海蓝天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咨询机构地址:聊城东昌府区西安交大科技园
联系人:杨合喜
联系电话:18563559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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